江西新余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7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试分数已在江西财政网(www.)及江西会计网(www.acc.)公布,考生可以通过输入姓名、准考证号或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的方式查询。
三、2011年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阅卷采用网上评卷方式,阅卷程序避免了漏评题目、统分、登分等错误,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
四、合格考生请抓紧时间,带上二张正面免冠照片(其中一张为二寸),到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窗口领表,填好后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级成绩全科合格的考生,还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查报考条件)。
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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