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9)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申报纳税:自XXX之日起15日内。
3.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一般分别申报纳税,经批准也可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
外出经营: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管证)
有外管证→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无外管证→外出经营地申报纳税→未在外出经营地申报纳税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2)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最新资讯
网站地图
-
初级会计职称招生方案
·特色班
·精品班
·实验班
初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 -
中级会计职称招生方案
·普通班
·特色班
·精品班
中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
- 即日起报名初级会计职称辅导套餐的学员,除赠送vip会员,并且免费赠送最新的考试辅导资料,考试题库。
- 初级模拟考试系统 点击进入>>
- 初级试卷练习模式 点击进入>>
- 初级章节练习模式 点击进入>>
- 初级题库幻灯功能 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