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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第二章重点解析(2)


  2.勘察阶段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1)工作内容

  1)建立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勘察阶段监理规划。

  3)收集资料,编写勘察任务书(勘察大纲)或勘察招标文件,确定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4)组织考察勘察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委托竞选、招标或直接委托,进行商务谈判,签订委托勘察合同。

  5)审核满足相应设计阶段要求的相应勘察阶段的勘察实施方案(勘察纲要),提出审核意见。

  6)定期检查勘察工作的实施,控制其按勘察实施方案的程序和深度进行。

  7)控制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

  8)按规范有关文件要求检查勘察报告内容和成果,进行验收,提出书面验收报告。

  9)组织勘察成果技术交底。

  10)写出勘察阶段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3)主要监理工作方法

  1)收集分析整理资料——提出与工程相适应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审核实施方案——重点审核其可行性、精确性。

  3)设置报验点或旁站监理。

  4)核查勘察成果——重点检查其是否符合同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验证其真实性、准确性。

  5)组织专家评审勘察成果(必要时)。

更新时间2022-03-13 11:02:43【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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