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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辅导:费用及政府补助(4)


  三、政府补助的核算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这类补助一般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如政府拨付的用于企业购买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政府对企业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的相关贷款给予的财政贴息等,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很少情况下,政府补助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的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人民币)计量。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期的收益。即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注意: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即为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的时点。

  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转入资产处置当期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会计核算时需要涉及“递延收益”科目,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本科目可按政府补助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收到或应收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2)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3)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结转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更新时间2022-03-13 10:57:57【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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